陜西 “眾創空間”孵化基地建設實施方案
陜科高發〔2015〕163號
為響應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激勵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號召,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等文件精神,發揮陜西科技資源優勢,鼓勵社會各界創新機制和模式,建立各類新型創新創業平臺,構建一批陜西“眾創空間”孵化基地(以下簡稱孵化基地),選聘一批科技創業導師,培育一批科技創新創業項目,引導產學研金等社會各界支持科技創新創業,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打造新引擎和增長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主要范圍
建設在高校、院所、企業和社會上的創新基地、創業苗圃、創客空間、創業公寓和創業交流平臺。
——校企創新基地。其主要方式是由企業主導和管理,建立在高校的研發平臺。面向高校招聘全職或者兼職研發人員,圍繞企業生產或者投資需求開展研發,成熟項目由企業牽頭孵化成科技企業。
——創業苗圃。其主要方式是為初創期企業和團隊提供一定的辦公場地,采取免收或者減收租金,組織人才、技術、資本、市場對接等服務,支持科技創新創業項目的孵化。
——創客空間。其主要方式是擁有固定的場所,提供開放的機械、電子、設計設備,為創客群體提供3D打印、機械加工、檢驗檢測、電子制作、工業設計和開源軟硬件共享等支持。對于成熟創客項目幫助引導轉化。
——創業公寓。其主要方式是為創業者提供集公共辦公、會議交流、活動住宿為一體的價廉宜居的創業空間。
——創業交流平臺。主要包括創業咖啡和創業社群組織,其主要方式是提供一定的場所,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為早期項目和團隊對接資本和人才等資源。
二、 認定標準
——校企創新基地
1. 由企業牽頭成立,設立在高校的平臺;
2. 擁有固定的研發場地,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
3. 聘用高校科研人員不少于20人;
4. 每年開展的項目不少于10個;
5. 每年孵化的企業不少于5家或技術成果轉化不少于10項。
——創業苗圃
1. 提供的實體孵化面積在200平方以上;
2. 登記入駐的企業和團隊在10個以上;
3. 每年開展的各類交流活動在10場以上;
4. 管理機構規范,擁有固定的運行管理人員。
——創客空間
1. 擁有固定的服務場所;
2. 擁有合法有效的加工和設計設備;
3. 會員數達到30人以上;
4. 每年開展的各類交流活動在10場以上;
5. 管理機構規范,擁有固定的運行管理人員。
——創業公寓
1.擁有固定的公寓居所,總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
2.辦公區、會議室,活動區等配套設施齊全;
3.入駐項目和團隊在10個以上;
4.符合國家有關對外營業公寓的相關規定。
——創業交流平臺
1.擁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和線上的交流平臺,不限面積;
2.有效促進創新創業者與資本、技術、人才、中介服務的對接,每年開展的交流活動不低于10場;
3.管理機構規范。
三、 支持措施
(一)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眾創空間”孵化基地
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各類“眾創空間”孵化基地,對其建設成本、減免房租、投資通用研發設備、網絡條件等各類相關硬件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并根據運行情況、新入駐企業的數量、獲得種子基金或者天使基金投資等情況擇優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
(二)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創業培訓和教育
組織開展陜西省創新創業大賽、陜西省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陜西省“挑戰杯”大學生科技作品競賽等活動,活動所需經費在省科技經費中列支;對“眾創空間”孵化基地開展各類創新創業培訓教育和交流活動的,給予活動總體費用的20%,總額不超過5萬元的補貼。
(三)構建創新創業服務體系
發行創新創業券,依托陜西創新創業聯盟,促進各類創業服務機構向早期團隊和企業提供服務。“眾創空間”孵化基地內認證創業項目可根據需要,網上即時申領創新創業券,年底由省科技廳委托省科技資源統籌中心對中介機構服務進行結算。
(四)鼓勵發起設立種子基金
對于符合要求的種子基金,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采取股權投入形式予以支持,投資金額不超過基金規模的10%,單個基金支持金額不超過1500萬元。
(五)組建全省創業導師隊伍
成立“陜西創業學院”,聘任高校教師、金融機構專家、天使投資人、企業家,組建陜西“雙創”認證導師團隊,深入“眾創空間”孵化基地,開展項目咨詢、診斷、評價等服務。對于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業導師授予陜西“眾創空間”創業導師證書;每年評選全省優秀創業導師10名,分別給予1萬元獎勵。
(六)鼓勵機構向創業團隊開放測試及加工儀器設備
利用陜西省大型儀器共享共用資金開展雙向補貼。建立創新創業儀器設備共享共用數據庫。對于“眾創空間”認證創業企業或團隊,使用數據庫儀器設備的,按照《陜西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陜科條發[2013]40號)對設備提供方、使用方給予雙向補貼。
(七)省科技廳在科技計劃中每年安排一定經費用于支持創新創業體系建設。對于各項具體的補助和獎勵,每年3月份前,由省科技資源統籌中心統一進行匯總、核實,提出補貼獎勵方案,報省科技廳審核后執行。
(八)對于符合條件的五類平臺分別授予陜西“眾創空間”孵化基地牌子。陜西“眾創空間”孵化基地每年統一匯總本基地內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創業項目,交省科技資源統籌中心審核備案,納入陜西“眾創空間”孵化項目庫,優先享受各類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