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續攻堅發力,空氣質量實現全面改善
今年以來,全省各級各部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統籌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和打贏藍天保衛戰,強力推進系列攻堅行動,空氣質量實現持續好轉,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和獲得感進一步增強。主要呈現四大特征。
一是全省PM2.5平均濃度大幅下降,4、5、6、7連續四個月達到國家二級標準。1-7月,全省PM2.5平均濃度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0%,高于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下降幅度2.2個百分點,特別是4、5、6、7月份,全省PM2.5平均濃度分別為33、30、30、34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其中4月份PM2.5平均濃度為2013年以來首次達標。
二是優良天數大幅增加,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1-7月,全省優良天數137天,同比增加19天,其中邯鄲市同比增加47天,衡水市同比增加32天,保定市同比增加31天;優良天數比例64.5%,同比上升8.4個百分點,高于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增幅3.6個百分點;全省重污染天數9天,同比減少5天,其中邢臺市同比減少15天,邯鄲市同比減少11天,石家莊市同比減少10天。
三是6項污染物全面下降,臭氧實現2015年以來首次下降。1-7月,全省PM10平均濃度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二氧化硫平均濃度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5%;二氧化氮平均濃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一氧化碳平均濃度2.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臭氧濃度1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6%,下降幅度分別高出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降幅2.8、14.4、1.3、2.0、4.5個百分點。其中臭氧為我省2015年以來歷史同期首次同比下降。
四是各設區市空氣質量全部改善,傳輸通道城市改善明顯。1-7月,各設區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全部改善,PM2.5平均濃度除承德、張家口市同比持平外,其他各市下降幅度較大。其中邢臺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和PM2.5平均濃度分別下降20.2%、22.2%,邯鄲市分別下降19.7%、18.3%,保定市分別下降17.9%、16.9%。
二、堅持標本兼治,大氣污染重點治理扎實推進
(一)科學組織推動,大氣污染治理能力明顯提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強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王東峰書記多次召開省委常委會、省委專題會議,親自審定2020年大氣污染治理方案,許勤省長多次召開省政府常務會、省長辦公會等,親自部署推進重點治理工作。袁桐利、葛海蛟等省領導多次深入一線督導檢查,指導協調解決重點問題。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突出頂層設計,制發實施2020年工作方案,修訂考核辦法,將重點治理任務清單化、具體化、責任化。省大氣辦聚焦重點時段,組織實施春節、元宵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2-3月大氣污染治理攻堅、4月揚塵污染防治攻堅、5-9月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會戰等系列專項行動;聚焦重點區域,針對承德和張家口一季度空氣質量惡化問題,精準指導兩市開展空氣質量管控攻堅行動,實現兩市1-7月PM2.5平均濃度同比持平。省有關部門認真落實職責分工,扎實開展重點治理攻堅。各市黨政主要領導親自協調調度,全力督導推進,強化工作舉措,有力有序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二)強化治本攻堅,“四大結構”調整取得扎實進展。
在產業結構調整方面:堅定不移壓減過剩產能,1-7月,全省壓減退出煤炭產能150萬噸、焦炭產能62萬噸,淘汰火電機組7.8萬千瓦,關停平板玻璃產能840萬重量箱,工業企業退城搬遷3家。2018年-2020年7月,全省共壓減退出鋼鐵產能4757.4萬噸、水泥產能647.4萬噸、關停平板玻璃產能2310萬重量箱,退城搬遷和關停重點污染工業企業49家,提前超額完成我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目標任務。同時,省政府出臺《支持重點行業和重點設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若干措施》,制發水泥、平板玻璃、鍋爐、陶瓷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地方標準,全面推進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和陶瓷行業超低排放改造。1-7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項目175個,完成工業爐窯深度治理1623臺;排查整治“散亂污”企業1959家,實現動態清零。
在能源結構調整方面:嚴格散煤監管,強力推進散煤整治攻堅,堅決取締散煤無照經營網點。大力實施清潔取暖工程,2020年全省雙代任務300多萬戶,目前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完成淘汰燃煤鍋爐1063臺、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3015臺、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1160臺、燃油鍋爐提標改造711臺。
在交通運輸結構調整方面:大力實施公轉鐵,貨運結構明顯優化。全省1-7月鐵路貨運量完成2.64億噸,完成率61.5%。全省41個5萬噸級以上泊位具備岸電供應能力,完成率113.9%;堅決治理柴油貨車污染,出臺《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全省所有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重型城市車輛7月1日起執行第六階段排放標準。全省完成柴油車加裝污染控制裝置5700余輛,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加裝污染控制裝置1.46萬臺;常態化開展路檢路查,共查處超標車輛1.86萬輛次,黑煙抓拍1041起。制定《河北省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完成編碼登記工程機械和場內車輛6.31萬臺。
在用地結構調整方面:出臺《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組織實施揚塵攻堅月專項行動,建立揚塵污染源清單15015個,發現并整改揚塵問題1300余個。完成建筑施工場地揚塵達標整治6358個,改造工業企業料堆場90家。出臺《禁止秸稈垃圾露天焚燒監督管理與問責辦法》,核實處置露天焚燒火點7179個,立案處罰3742件,行政拘留363人。
(三)突出協同治理,臭氧污染防治效果明顯。印發《關于加強臭氧污染防治的指導意見》,聚焦5-9月臭氧污染高發季節,組織開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突出抓好VOCs排放削減,協同推進NOx控制,對涉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的重點行業、移動源、生活源等實施綜合整治。加強源頭治理,落實國家新發布的6項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標準,推進工業涂裝、家具制造、汽車維修等行業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試點;加快推進車輛排放標準提升,7月1日起,我省重型城市車輛執行第六階段排放標準。強化重點治理,對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大的2376家重點行業企業,完成“一廠一策”方案編制。列入年度計劃的271家深度治理項目完成246家。加強幫扶執法,大力宣貫生態環境部《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7月1日《標準》正式實施前,組織各地對9009家涉VOCs企業開展摸排幫扶,指導并督促3494家問題企業完成無組織排放整改。對230座加油站、6座儲油庫、20輛油罐車專項抽檢,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總體合格率83.04%,較上年度增加8.71個百分點,對檢查發現油氣回收裝置運行不正常的39家加油站,督辦各地依法查處。實施生產調控,鼓勵具備條件的涉VOCs重點行業企業在夏季高溫時段實行生產調控,建筑墻體涂刷、建筑裝飾以及道路劃線、欄桿噴涂、瀝青鋪裝等戶外工程,高溫天氣期間錯時作業(應急施工除外),組織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出臺了晚間加油優惠政策。強化預測應對,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和臭氧污染分析研判,在工作群逐日通報各地前一天臭氧平均濃度,提前5天預測出逐日臭氧濃度變化范圍,督促可能出現臭氧輕度以上污染地區提前采取應對措施,降低前體物排放強度,力爭將臭氧污染天氣轉為優良天氣。
(四)嚴禁“一刀切”,全力幫扶企業復工復產。統籌抓好控疫情、促發展、保藍天各項工作,建立完善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監管正面清單制度,實施大氣污染防治差異化管控,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保障疫情防控物資供應。第一時間將新冠肺炎疫情防護用品、消殺用品、醫療器械、關鍵原材料、醫藥生產等1185家企業,納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保障范圍,全力支持企業保質擴量、正常生產。截至目前,納入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企業累計達到4463家,并實行動態調整。對正面清單企業,優化監管方式,開展“非現場”執法檢查,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的現場執法頻次。
三、強化精準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今年是“十三五”規劃和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的收官之年,實現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關系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成色。下一步,我省將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統籌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污染防治攻堅戰,組織開展8-9月集中攻堅,PM2.5平均濃度穩定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優良天數力爭增加8天左右,為圓滿完成全年目標打下良好基礎。
一是深入開展臭氧污染系統治理。重點圍繞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對VOCs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開展專項檢查,嚴禁VOCs處理設施不運行、旁路直排,嚴查第三方監測數據造假。引導企業合理安排停檢修計劃,盡可能不在8-9月期間安排檢修作業,確需停檢修的,強化重點監管,確保達標排放。對確需施工的市政工程,調整生產作業計劃,避開上午8時到下午6時高溫時段。8月底前完成一輪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及時修復泄漏源;9月中旬前組織開展一輪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安裝運行情況檢查,確保正常運行。加強城市主城區及縣城建成區中型(三個基準灶頭)及以上餐飲服務單位和食品加工單位油煙凈化設施運行管理,嚴禁城市及縣城建成區露天燒烤行為。
二是扎實開展工業企業達標整治。推進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業具備改造條件的企業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年底前基本淘汰無治理設施或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工業爐窯。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加強臭氧前體物排放控制,確保早完工、早見效。
三是開展柴油貨車尾氣治理。加快重型柴油貨車淘汰治理改造,按照國家要求完成我省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對國家淘汰任務以外具備治理條件的車輛,8月底前全面完成污染控制裝置安裝任務。加強遠程在線監控,對具備條件的國四及以上重型柴油貨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年底前完成60%以上。全面實施排放檢驗與維護(I/M)制度,實現超標排放車輛檢驗與維護的閉環管理和數據共享。組織開展路檢路查和溯源性入戶抽查,常態化開展清潔油品行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為,堅決取締非法加油站(點)和油罐車。
四是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建立城市降塵、道路揚塵通報考核制度,每月城市降塵量不高于8噸/月·平方公里。積極開展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和揚塵污染物排放“雙達標”整治攻堅行動,逐條對標《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和“兩個全覆蓋”,推動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提檔升級。加大城市(縣城)道路低塵機械化濕式清掃和灑水保潔頻次,強化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邊重要干線公路路段機械化清掃和破損路面修復,每月進行城市道路降塵監測通報,有效降低道路揚塵污染。
五是保持“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繼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動態清零”行動,重點對轄區交界處、城鄉結合部、工業大院、產業集聚地等重點區域強化巡查排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動態清零。嚴禁“以停代治”“以罰代改”,嚴禁放寬標準要求,嚴禁虛假整改、敷衍整改。對全省2017年以來排查整治的13.17萬家“散亂污”企業開展“回頭看”,對達不到整治標準的立行立改、邊查邊改,9月底前所有“散亂污”企業全面完成核查驗收工作。
六是扎實推進散煤污染治理。堅持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宜新能源則新能源,加強氣源和電力供應保障,確保采暖季前完成農村清潔取暖改造任務,傳輸通道城市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清潔替代。組織開展劣質散煤管控“百日會戰”,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劣質散煤行為,9月底前,散煤經營主體抽檢覆蓋率達到90%以上,堅決防止散煤復燃,確保群眾溫暖過冬、清潔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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