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科技重大專項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進加強省級財政科技計劃和項目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陜政發〔2017〕22號),規范陜西省科技重大專項(以下簡稱“重大專項”)管理,保證重大專項順利實施,根據《陜西省科技重大專項組織實施工作規則》有關要求,及中省有關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重大專項圍繞制約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重點產業的重大科技需求,進行重大關鍵共性技術攻關、重大產品開發、重大工程建設,推動重大科技成果應用及產業化。
第三條 重大專項由省政府統一領導,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的方式,經廣泛研究論證提出,由省科技重大專項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主導并組織實施。每個重大專項下設若干項目,項目由若干課題組成,各課題圍繞項目總體目標承擔部分研究任務。
第四條 重大專項的資金籌集堅持多元化原則,以企業投入為主。引導和鼓勵金融資本和社會資金投入,產業基金同步跟進。根據重大專項工作任務,合理配置資金,加強審計與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聯席會議是重大專項的決策機構,省科技重大專項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聯席會議組建重大專項專家綜合咨詢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咨評委”)。每個重大專項成立推進工作組和總體專家組。
第六條 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確定重大專項規劃布局和年度啟動專項;
(二)制定重大專項管理規定和配套政策;
(三)組建咨評委;
(四)聽取重大專項年度實施計劃及年度工作總結;
(五)對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第七條 咨評委是聯席會議的咨詢機構,主要職責包括:對聯席會議辦公室起草的重大專項規劃、實施方案、重大專項總概算和年度概算進行咨詢評議,承擔聯席會議委托的其他咨詢評議工作。
第八條 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重大專項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和整體推動,主要職責包括:
(一)組織編制重大專項總體規劃和階段性規劃;
(二)起草重大專項實施管理的規章制度,研究提出重大專項組織管理、配套政策的建議;
(三)提出年度實施計劃,組織起草重大專項實施方案(含總概算和階段概算)、制定并發布申報指南。負責對各重大專項年度計劃(含年度預算,下同)進行綜合平衡;
(四)組織受理重大專項項目(課題)申請,組織專家評審。根據各推進工作組建議,統一下達立項通知,與項目(課題)承擔單位簽訂合同(任務)書(含預算書,下同),落實資金安排;
(五)負責重大專項的統籌推進,督促重大專項推進工作組和總體專家組的工作;
(六)組織對專項及項目(課題)進行監測評估、總結驗收和績效評價,總結重大專項實施情況并上報聯席會議;
(七)負責匯總重大專項各類信息,對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包括專項目標、技術路線、重大儀器設備概算、實施進度、組織方式等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八)承擔與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咨評委成員的日常聯絡、組織、協調和溝通工作;
(九)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及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 推進工作組是某一重大專項具體實施的組織協調機構,由牽頭部門組建,同時建立多部門協調機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組建總體專家組,結合專家評審結果,提出本重大專項項目(課題)的立項建議;
(二)負責對本重大專項項目(課題)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督促本重大專項的實施;
(三)研究提出本重大專項組織管理、配套政策等建議,協調落實配套政策和支撐條件,推動本重大專項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四)組織編制上報本重大專項年度執行情況報告、總結報告等,根據實際需要提出實施方案、年度計劃、任務、預算等相關內容的調整建議;
(五)負責本重大專項保密工作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第十條 各重大專項總體專家組,是重大專項的技術管理機構。總體專家組由推進工作組提名組建,配合推進工作組做好專項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開展相關技術發展戰略研究、把握重大專項技術路線和方向,參與起草重大專項發展規劃、年度申報指南等;
(二)對重大專項方案集成設計、項目(課題)銜接和單位協同、成果轉化應用提出咨詢建議;
(三)參與對重大專項項目(課題)的檢查、評估和驗收等工作等。總體專家組設技術總師,全面負責重大專項總體專家組的工作,各專項可根據需要設技術副總師。技術總師、副總師應是本重大專項領域的戰略科學家和領軍人才,能夠集中精力指導本重大專項組織實施。重大專項總體專家組成員應為本重大專項相關領域技術、產業、管理和金融等方面的復合型優秀人才。技術總師、副總師原則上不得承擔重大專項項目(課題)。
第十一條 項目(課題)負責人負責統籌、協調、督促項目及下設課題(子課題)的實施和銜接,及時向推進工作組和總體專家組匯報項目(課題)進展情況或遇到的重大問題。
第十二條 項目(課題)牽頭單位是課題及下設子課題的執行責任主體,應落實單位法人責任,強化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按照項目(課題)合同(任務)書要求,落實配套支撐條件,組織任務實施,規范使用資金,促進成果轉化,完成既定目標。接受指導、檢查,配合做好評估和驗收工作。
第三章 實施方案與指南編制
第十三條 實施方案是重大專項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評估驗收的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 重大專項實施方案的編制。根據聯席會議確定的重大專項規劃布局,聯席會議辦公室擬定年度計劃,通過深入調研論證,提出重大專項研究方向和目標任務,編寫實施綱要,經聯席會議審定后,組織成立專項實施方案編寫組,起草重大專項實施方案,提交咨評委評議。
第十五條 專項實施方案通過咨評委評議后,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技術查新和先進性評估,由聯席會議審定并發布。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重大專項實施方案編寫組、推進工作組、總體專家組編制重大專項年度申報指南,并統一對外發布。涉密或涉及敏感信息的項目(課題)申報指南依照相關保密管理規定在一定范圍內發布。
第四章 項目申報與立項
第十六條 重大專項采取競爭擇優和定向委托兩種方式遴選項目(課題)承擔單位。
第十七條 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受理項目(課題)申報。對公開擇優的項目,自指南發布日到項目(課題)申報受理截止日,原則上不少于50天。
第十八條 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對項目(課題)申報書進行形式審查,采用答辯方式組織項目(課題)任務和預算評審。
第十九條 聯席會議辦公室將評審結果反饋給各專項推進工作組,推進工作組和總體專家組提出立項(含預算,下同)建議,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擬立項計劃,并對外公示。根據公示反饋結果,確定立項計劃,統一下達。
第五章 項目實施
第二十條 聯席會議辦公室與項目(課題)承擔單位簽訂《重大專項項目(課題)合同(任務)書》。
第二十一條 各專項推進工作組和總體專家組按照項目(課題)合同(任務)書,檢查、督促項目(課題)落實配套條件,開展日常管理,建立項目(課題)誠信檔案。
第二十二條 項目實施情況實行報告制度。
(一)年度報告制度。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應按要求向各專項推進工作組提交項目(課題)年度執行情況報告。各專項推進工作組總結本重大專項項目(課題)執行情況,結合總體專家組的意見,形成本重大專項年度執行情況報告。
(二)重要事件報告。原則上項目(課題)承擔單位、負責人、目標任務、研究內容等不得變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確需調整,或涉及重大專項實施方案目標、重大設備概算、實施進度、組織實施方式等重大事項確需調整的,應報專項推進工作組和總體專家組核準審批,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三)科技報告制度。項目(課題)負責人須按照《陜西省科技報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線填寫并提交科技報告。項目產生的科學數據,需按照陜西省科學數據管理的有關規定,一并提交。
第二十三條 需要調整或撤銷的項目(課題),由各專項推進工作組和總體專家組共同提出書面意見,報聯席會議辦公室核準審批;課題牽頭單位調整或撤銷子課題時應及時向推進工作組和總體專家組報備,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重大專項項目(課題)資金包括財政撥付資金和自籌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單獨核算、注重績效,財政專項資金需嚴格執行中省科研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項目(課題)牽頭單位應保障自籌資金及時到位,加強對子課題資金的監管,確保項目(課題)資金合理合規使用。
第六章 項目(課題)驗收
第二十五條 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推進工作組和總體專家組配合,共同組織項目驗收工作。驗收主要流程為:
(一)重大專項以課題為單位進行驗收。項目(課題)執行期滿后,項目(課題)牽頭單位向專項推進工作組提交驗收申請。原則上,應于重大專項執行期限結束后6個月內提出驗收申請。組織實施順利、提前完成任務目標的,可提前申請驗收。
(二)各專項推進工作組和總體專家組了解項目(課題)任務完成情況,形成實施情況報告,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驗收建議。
(三)聯席會議辦公室按照重大專項有關管理要求,以項目(課題)合同(任務)書為主要依據,采取現場驗收方式,對項目(課題)完成情況進行一次性綜合驗收,形成驗收報告和綜合性驗收結論,并分年度上報聯席會議。
第二十六條 按照通過驗收、準予結題或不通過驗收三種情況形成驗收結論。
按期完成項目(課題)合同(任務)書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的,為通過驗收;
完成項目(課題)合同(任務)書確定任務50%以上,但未完全完成合同任務書全部考核指標,且有正當理由的,按照結題處理;
完成項目(課題)合同(任務)書確定任務不足50%(含50%),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不通過驗收處理;
(一)項目(課題)執行中出現嚴重的知識產權糾紛的;
(二)項目(課題)實施過程中出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
(三)出現嚴重科研不端行為的;
(四)出現問題不按規定要求進行整改或拒絕整改的;
(五)拒不配合項目(課題)考察檢查或財務審計的;
(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驗收材料的;
(七)對重大報告事件未按要求履行報批程序的;
(八)不按要求提交科技報告的;
(九)項目(課題)合同(任務)書規定其它可以撤銷或終止的情況。
未通過驗收且延期不到1年的,給予半年整改時間后重新申請驗收;未通過驗收且延期1年以上的,按不通過驗收處理。
對項目(課題)執行期內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實施或完成目標任務的,按終止結題處理。
第二十七條 項目(課題)如無法按期完成,應在項目(課題)執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延期申請,最長延期1年。項目(課題)執行期滿后6個月內未提交驗收申請或延期申請的,由推進工作組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納入科研誠信記錄,并報聯席會議辦公室。
第七章 成果、知識產權和資產管理
第二十八條 重大專項取得的相關知識產權的歸屬和使用,按照《陜西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陜西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陜西省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有關條款執行。對承擔重大專項項目(課題)形成的知識產權,應優先向省內其他單位許可使用。
第二十九條 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應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的長效機制,制定明確的知識產權目標,指定專人負責知識產權工作,跟蹤國內外相關領域知識產權動態,委托專業機構進行知識產權評價。
第三十條 重大專項項目(課題)實施過程中形成的資產,按照中省有關規定管理。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應事先約定知識產權歸屬、使用、許可等事項,促進成果轉化和應用,為實現重大專項總體目標提供保證。對取得的涉及國家秘密的成果,依照國家保密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第八章 信息、檔案和保密管理
第三十一條 重大專項信息內容主要包括重大專項實施方案、年度計劃、申報指南、項目(課題)立項、資金預算、監督和評估、科技報告、科學數據、驗收、成果及變更批復等有關信息。
第三十二條 重大專項各級管理機構及項目(課題)承擔單位依據職責分工,做好檔案的整理、保存、歸檔和移交工作。對移交檔案實行多套備份,確保移交后本級仍保存完整檔案。重大專項項目(課題)牽頭承擔單位在項目(課題)通過驗收或終止、撤銷后3個月內,將本項目(課題)檔案移交至推進工作組。各重大專項推進工作組在每年12月31日前,將本專項項目(課題)及管理檔案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匯總存檔。
第三十三條 重大專項組織實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保密法律法規和信息安全工作的規定和要求,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第九章 評估與監督
第三十四條 聯席會議辦公室或委托專業機構對重大專項實施進行階段績效評估,中期評估結果作為階段實施計劃目標、技術路線、概算、進度、組織實施方式等調整的重要依據。項目(課題)綜合性驗收應對實施方案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給予結論性評價,對評估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由推進工作組進行責任倒查。聯席會議辦公室按年度將階段績效評估和調整結果報告聯席會議。
第三十五條 建立公眾參與監督的工作機制。按照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逐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主動接受公眾和輿論監督。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應當在單位內部公開項目立項、主要研究人員、科研資金使用、項目合作單位、大型儀器設備購置以及研究成果等信息,加強內部監督。
第三十六條 建立科研信用管理機制。及時嚴肅處理違規行為,并實行逐級問責和責任倒查。對有違規行為的項目承擔單位、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專項編寫組、咨詢評審專家、科研人員、工作人員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理結果應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并納入科研誠信記錄。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管理辦法由陜西省科技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