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有關油氣管道企業: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天然氣輸配價格監管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1044號),進一步減少天然氣供應中間環節,降低輸配氣費用,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同意,現將省內天然氣直供有關事宜調整如下:
一、年用氣量達到1000萬立方米以上、靠近主干管道且具備直接下載條件的工商業用戶可實施直供。
二、我省行政區域內天然氣主干管網不再區分國家主干管網和省主干管網,國家主干管道、省主干管道和LNG接收及儲氣設施配套外輸管道共同組成我省天然氣主干管網,共同承擔將各類氣源輸送到用戶的功能。省內天然氣管道分為兩類,一是主干管道,承接不同來源的天然氣資源輸送至各地市城市燃氣門站和直供用戶;二是城鎮燃氣管道,承接主干管道輸送的天然氣資源或其他天然氣資源,并輸送至城鎮居民、工商業等終端用戶。各類氣源可自行就近接入主干管道,由主干管道輸送至各城市燃氣門站和直供用戶。
三、按照減少供氣環節、降低輸氣成本的原則,城鎮燃氣企業和直供用戶可自主與主干管道建設運營企業協商選擇供氣接入方式,鼓勵多氣源供應。城鎮燃氣管網已覆蓋的區域,直供用戶可自主選擇直供方式或城鎮燃氣管網代輸方式供氣。
四、直供用戶供氣專線建設要符合當地城鄉發展、城市燃氣發展規劃等相關規劃,堅持集約用地的原則,合理規劃路由選址。直供用戶供氣專線管道須公平開放。
五、跨地市直供用戶管道由省級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非跨地市直供用戶管道由地級以上市主管部門核準。簽訂特許經營權協議的地方政府,應就大用戶直供方式與特許經營企業進行協商,并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妥善處理相關問題。
六、直供用戶供氣管道業主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做好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其中,采取城鎮燃氣企業建設專用管道進行直供的,由城鎮燃氣主管部門負責安全監管;采取氣源企業、省級以上管網公司建設專用管道進行直供的,由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安全監管;采取用戶建設專用管道進行直供的,由用戶所屬行業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安全監管。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