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了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與新個人所得稅法同步施行。《辦法》指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辦法》共9章32條,明確了專項附加扣除的原則和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圍、扣除標準、扣除方式及保障措施等內容。
2018年12月27日,公司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共同組織了一次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新政解讀會議。會上,人力資源部副部長孟凌對新政策逐條進行了詳細的解讀,鄧娜講解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的具體填報操作,并就新政策逐條解讀,帶領大家共同討論并答疑解惑。
人力資源部部長王莉指出,專項附加扣除實施后,對于公司絕大部分員工來說,稅后收入將明顯提高,與此同時,稅務機關將越來越了解和熟悉納稅人涉稅信息。可以預見,專項附加扣除制度的出臺是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從粗獷走向精細化立法的開端,將來的個稅立法必然需要考慮多種多樣復雜的個人工作與生活,規則必然愈加復雜與精細。目前我們要盡快完成新舊政策下具體的銜接工作,同時做好對公司全體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的籌劃、計算和代扣代繳工作,使公司員工都能享受到最大的稅收優惠。
(人力資源部 鄧娜 財務部 王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