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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準 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
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2020年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批準2020年1月2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保障黨員、群眾行使監督權利,維護黨員、干部合法權益
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 (202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批準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根據
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
第一條為全面從嚴治黨,規范和強化黨的問責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第二條黨的問責工作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協調推進四